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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许权使用费一定要计入完税价格吗?
    发布时间:2015-01-20 08:44:31  浏览:1947次
    问:您好。我司向外方采购的货物,会支付一定的特许使用费,但该项费用是在合同中单独约定用以补偿外方供货商向我司在印度子公司供货而支付的费用,请问是否也需计入完税价格?谢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第十一条,买方需向卖方或者有关方直接或者间接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但是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特许权使用费与该货物无关;2.特许权使用费的支付不构成该货物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条件。请根据上述规定,结合贵司合同约定、履行情况等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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