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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规定多次走私未经处理是指行政处罚吗?
    发布时间:2015-05-08 11:08:20  浏览:1124次
    问: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请问怎么理解“未经处理”,是不是指行政处罚?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4〕10号),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多次走私未经处理”,包括未经行政处理和刑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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