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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物的钢铁制托架可以作为暂进出境货物申报吗?
    发布时间:2015-10-16 09:16:37  浏览:779次
    问:我司的货物出口,需要用到国外客户提供的一种特制的托架,材质是钢铁,因为可以反复使用,想按照暂时进境方式申报,不知是否可行?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你所述货物的用途和特征如果符合该办法第三条所列“盛装货物的容器”范围,则可以适用暂时进出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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