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家人替人带水货,是高档皮带来的,现在被海关查到并被带到看守所去了,听人说事情很严重,说偷逃税款达到四十几万了,请问这个情况会被认定为走私犯罪吗?
答: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4]10号)第十六条及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为“偷逃应缴税额较大”,依法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因此,如偷逃税款达到十万元人民币便可达到本罪的起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