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关税征管
    海关征税已超过一年还可以向企业追缴补征的税款吗?
    发布时间:2016-03-25 09:30:54  浏览:1909次
    问:我司是外贸易企业,现在收到海关的一张要求补征税款的通知,说我司两年前因为汇率使用错误少缴纳了几万元税款,现在需要补征回来,请问这个有法律依据吗?谢谢!

    答:依据《海关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放行后,海关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应当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物品放行之日起一年内,向纳税义务人补征。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而造成的少征或者漏征,海关在三年以内可以追征。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