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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卖出的货物多久内退回海关不征收关税?
    发布时间:2016-04-13 08:44:02  浏览:1593次
    问: 我司是一家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现在国家出台了新政政策管控我们这些企业,但是想问一下,如果货品卖出去了有客人退货,请问我们交出的税款,海关可以退吗?如果退有没有时间限制呢?谢谢!

    答: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26号,在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模式下,允许电子商务企业或其代理人申请退货,退回的商品应当在海关放行之日起30日内原状运抵原监管场所,相应税款不予征收,并调整个人年度交易累计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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