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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私案中伪报贸易性质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6-05-05 10:08:08  浏览:1942次
    问:您好,我司是一家农产品加工贸易企业,因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被缉私局立案侦查,其认为我司是伪报贸易性质走私,请问伪报贸易性质的构成条件是什么?谢谢。

    答: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2002]139号)第九条的规定,利用购买的加工贸易登记手册、特定减免税批文等涉税单证进口货物,实质是将一般贸易货物伪报为加工贸易保税货物或者特定减免税货物进口,以达到偷逃应缴税款的目的,应当适用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定罪处罚。由此可见,伪报贸易性质的构成条件如下:一是购买加工贸易手册;二是利用购买的加工贸易登记手册进口货物;三是发生在进口通关环节;四是目的是为了偷逃应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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