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走私犯罪
    法院对走私犯作出监外执行的决定要检察院同意吗?
    发布时间:2016-05-06 09:35:26  浏览:1253次
    问:当事人因走私被判有期徒刑,由于健康状况很差,我们现在正向一审法院争取监外执行,保外就医。请问法院对走私犯作出监外执行的决定要检察院同意吗?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