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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走私大米被海关缉私逮捕在看守所2年是否正常?
    发布时间:2016-05-06 09:36:55  浏览:1353次
    问:牵涉走私大米案件,被海关缉私警察带走,后来家属收到逮捕通知,到现在已经接近2年还没有判决,请问是否正常?

    答:根据《刑事诉讼法》,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在各种延长期限条件具备并履行法定批准程序的情况下,最长可达7个月。在侦查期间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侦查终结后的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期限为1个半月,如果存在退回补充侦查(最多2次),每次补充侦查期限1个月,审查起诉阶段最长可达6个半月。因此,在检察院移送法院提起公诉前的侦查羁押和审查起诉阶段期限合计接近2年是有可能的。但是,期间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提出对羁押必要性的审查,争取变更为其它不需羁押的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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