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司是刚注册的港资企业,想申请加工贸易业务,按海关规定,加工贸易制成品可以向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出口,请问珠海跨境工业区是不是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我司的产品可以在此办理出口吗?谢谢。
答: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管理办法》第二条,珠海园区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第二十条,经营企业出口加工贸易货物,可以向境外或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出口,也可以通过深加工结转方式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