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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仿真枪被海关缉私鉴定为枪支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6-07-11 10:04:46  浏览:1751次

    问:我的美国朋友受别人之托从香港买了两把仿真枪到大陆,结果过海关的时候被查到。经过鉴定,明明是仿真枪竟然被海关缉私局鉴定成了“枪支”,美国朋友以走私“走私武器罪”被刑事拘留。请问该怎么办?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4〕10号),走私的仿真枪经鉴定为枪支,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以走私武器罪定罪处罚。不以牟利或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为目的,且无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从这个规定来看,中国司法机关实际上已经意识到中国与国外的枪支鉴定标准的不同,建议结合购买过程、通关过程,从“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角度开展辩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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