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司有一批玻璃板材需要进口,现在不确定其商品编码,为安全起见,我们想申请做一个预归类,请问国家对这一个情况是否有专门的部门来做?谢谢!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58号发布,第218号修改)第十六条的规定,预归类申请应当向拟实际进出口货物所在地的直属海关提出。所以,贵司应当向货物实际进口地直属海关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