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姐英语很好,她的一个朋友想约她一起做“海外买手”,去帮人到国外代买名贵的包包,然后以个人物品的名义过海关,赚差价。我感觉有点不妥,想咨询一下,代购的包包算不算个人物品?
答:您好。所谓“个人物品”是指自用或者用于馈赠亲友的物品。您所述情形,超过了个人自用的范围,具有贸易性质,应当按货物办理进出口手续,否则存在较大的刑事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