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走私犯罪
    加工贸易企业高报手册单耗就是走私吗?
    发布时间:2016-10-31 09:47:52  浏览:1799次

    问:您好,公司经营加工贸易手册期间,实际单耗比备案单耗低,因为想着可以结余一些保税料件周转,就没有向海关报明实际单耗,按备案单耗核销,几年下来结余了约300吨保税料件。现在海关发现要按走私处理,说是高报单耗骗取核销。请问如果结余料件并未在境内销售也是走私吗?


    答:根据《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构成走私行为的要件之一是偷逃应纳税款。如果没有证据证明高报单耗所结余的保税料件在境内销售,则这部分未内销的保税料件不能认为造成了偷逃应纳税款的后果,不应认定为走私。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