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在出口加工区内的企业,保税加工产生的边角料,内销到区外,是否折算为料件征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区内企业的加工产品和在加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残次品、废品等应复运出境。因特殊情况需要运往区外时,由企业申请,经主管海关核准后,按内销时的状态确定归类并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