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朋友的公司是从事橡胶进出口的,前段时间他公司被缉私局刑事立案了,起诉意见书上说他公司是利用他人手册伪报贸易方式走私,请问手册真实有效的情况下,用手册进口货物也是走私吗?
答: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2002]139号)第九条规定,利用购买的加工贸易登记手册进口货物,实质是将一般贸易货物伪报为加工贸易保税货物进口,以达到偷逃应缴税款的目的,应当适用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