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个人从西班牙带几套纯手工打造的餐具进境,如果不申报,被海关查到会被处什么样的行政处罚?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个人运输、携带、邮寄超过合理数量的自用物品进出境未向海关申报的,予以警告,可以处物品价值20%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