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有一位朋友走私废物,快要起诉了,起诉书说他犯罪情节特别严重,请问走私废物罪中,情节特别严重的判断标准是什么,包括哪些情形?谢谢。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4〕10号)第十四条第二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一)走私数量超过前款规定的标准的;(二)达到前款规定的标准,且属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使用特种车辆从事走私活动,或者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等情形的;(三)未达到前款规定的标准,但造成环境严重污染且后果特别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