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司为电子继电器外贸加工型企业,现海关查到我们伪报价格走私,我们的发票其实都为真,但是因为有赠送部分不体现于纸面材料,所以有价格较低的假象,那现在这种情况,海关会不会从付汇渠来认定我们商品的实际成交价格呢?谢谢!
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2002]139号)第十点的规定,对实际成交价格的认定,在无法提取真、伪两套合同、发票等单证的情况下,可以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付汇渠道、资金流向、会计账册、境内外收发货人的真实交易方式,以及其他能够证明进出口货物实际成交价格的证据材料综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