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前年申报的进口货物税号,当时根据海关的要求修改过税号,前几天接海关通知要去海关办理改税号手续,说只是修改,不用补税,请问修改后的税号是有5%税差的,海关会只改单不补税吗?莫非是把企业叫过去改之后再搞什么强制执行?
答:根据《海关总署关于发布第2号行政释(试行)的决定》,海关对申报人申报的报关单进行过修改报关单归类事项的,视为海关进行过实质性归类审核。进出口货物已通关放行,海关在事后审核又认为其归类错误的,如果不存在该《决定》第一点所列情形,则不应认定申报人存在申报错误。如果税号的确存在错误应予修改的,予以修改报关单,但对于超过1年补征期限的,不应再补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