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司为报关公司,现海关查到我们代理报关进口时低报价格走私,除了报关合同之外,我们没有其他所谓“真实合同、发票”,海关会从哪些方面来确定我们的实际成交价格呢?谢谢!
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2002]139号)第十点的规定,对实际成交价格的认定,在无法提取真、伪两套合同、发票等单证的情况下,可以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付汇渠道、资金流向、会计账册、境内外收发货人的真实交易方式,以及其他能够证明进出口货物实际成交价格的证据材料综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