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查内销审价办法,并未提及价格磋商的要求,请问是否保税货物内销的审价不存在磋商的问题?
答: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14号,海关在审查确定内销保税货物完税价格时,其质疑、磋商和告知的程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的有关规定,具体的法律文书格式见该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