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司出口一批冻煮龙虾仁,为了保鲜和使货物成型,在出口时对龙虾仁加入了一部分煮龙虾时的汤料。请问如何申报净重,报关是单独报虾仁的重量还是报虾仁和汤的重量?
答: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13号,净重是指货物的毛重减去外包装材料后的重量,即商品本身的实际重量,计量单位为千克,不足一千克的填报为“1”。如不能确定可依据归类要求,参照其商品编码的描述,结合商品的实际包装情况以及进出口货物合同、发票等有关单证进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