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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口冻煮龙虾仁的净重如何申报?
    发布时间:2017-07-18 08:42:47  浏览:1680次

    问:我司出口一批冻煮龙虾仁,为了保鲜和使货物成型,在出口时对龙虾仁加入了一部分煮龙虾时的汤料。请问如何申报净重,报关是单独报虾仁的重量还是报虾仁和汤的重量?

    答: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13,净重是指货物的毛重减去外包装材料后的重量,即商品本身的实际重量,计量单位为千克,不足一千克的填报为“1”。如不能确定可依据归类要求,参照其商品编码的描述,结合商品的实际包装情况以及进出口货物合同、发票等有关单证进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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