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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工贸易企业未加工的固体废物企业可以申请内销吗?
    发布时间:2017-07-25 10:15:48  浏览:1654次

    问:公司是加工贸易企业,主要是从德国进口废弃的塑胶加工为成品后出口到第三方国家销售,现在有一批塑胶颗粒因工艺原因,无法加工成成品,请问一下,我们可以向海关申请内销给国内其他客户吗?

    答:依据《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号)第十九条的规定,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的固体废物或者加工成品因故无法出口需内销的,加工贸易企业无须再次申领固体废物进口相关许可证;未经加工的原进口固体废物仅限留作本企业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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