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出口了一设备,现在因质量问题需要退运回来维修完成之后再复运出境,听说退运影响企业海关信誉,审批时间长,手续繁杂,费用高,请问一下专业人士我们应该怎么做才能对企业最有利呢?
答:第一种旧模式一般为退运回企业,退运返修复出完成后,会使企业产生不良的海关信誉和关务记录,各类成本均较高。第二种为退运至香港,不进入内地,企业派员进行维修,人工、仓储物流等维修各环节成本上费用较高。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59号,产生第三种新模式为退运至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以及中哈霍尔果斯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等区域内进行保税维修之后再复运出境。比较而言第三种模式手续简便,费用少,不产生负面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