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海关估价
    对估价有异议的可否要求海关进行书面说明?
    发布时间:2017-08-08 15:00:37  浏览:1520次

    问:我们公司从台湾进口一批海藻肥,现在海关说要审价,说我们的申报的价格太低了。报关都报了一个星期了还没报下来,为了避免产生更多的仓柜租费用,我们同意了海关的估价,但我们想要海关给出书面的估价说明,是否可以?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海关审查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后,纳税义务人可以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海关就如何确定其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做出书面说明。海关应当根据要求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估价告知书》。


     


    相关推荐
    没有更多了...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