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考虑到各项费用结算方便,我司一直是以包干的形式委托一家贸易公司代理进口,最近听朋友讲许多贸易公司都以包税形式走私,那我们这种包干委托是否是违法走私?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构成走私必须要有走私的主观故意。委托进口时,费用结算的具体形式,与是否构成走私,没有必然联系。没有走私故意的行为,不构成走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