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海关估价
    公式定价货物在规定期限内不能确定结算价格如果处理?
    发布时间:2017-09-11 10:10:51  浏览:1802次

    问:我公司公式定价进口的货物因作价标准和折扣改动,在规定期限内确定不了结算价格,请问这将如何处理是好?


    答: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15规定,自货物申报进口之日起6个月内不能确定结算价格,海关根据《审价办法》的相关规定审定完税价格。特殊情况经备案地海关同意,可延长结算期限至9个月。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