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有一位亲友从香港携带了几箱药品进境,未向海关报关,结果药品被扣留了,海关出具了扣留决定书,请问他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吗,什么情况下才可能构成走私罪呢?谢谢。
答:您好,如果您亲友的行为构成走私行为,物品税款超过10万元的,才有可能涉嫌走私犯罪。关于走私行为的构成条件,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