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公司的货因为海损进口时经检测有短少、缺件和不良品,损失达70%,后来经与国外供货商协调,他们同意补偿质量好的相同货物,我们便同意了,那现在的问题是,进口报关的时候海关可以不征收关税吗?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因残损、短少、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原因,由进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承运人或者保险公司免费补偿或者更换的相同货物,进出口时不征收关税。被免费更换的原进口货物不退运出境或者原出口货物不退运进境的,海关应当对原进出口货物重新按照规定征收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