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司是一物流公司,平常主要工作之一是帮国内进口商代理海运订舱,最近海关来我司来调查,说是其中一个货主进口的货物是走私货,请问我司会涉嫌走私吗?谢谢。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帐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您所述情况,需判断贵司主观上是否明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