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企业在进口报关时因为税号错误,需要补交漏缴税款以及行政处罚,请问下这个税款海关是通过什么方式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前的事先告知的?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案件货物、物品价值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82号)第四条的规定,海关计核违法货物、物品价值或者计核案件漏缴税款的,应当通过行政处罚告知书,将违法货物、物品价值或者漏缴税款数额告知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