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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私废物案中律师可以向缉私局提律师意见吗?
    发布时间:2017-10-25 14:44:32  浏览:1527次

    问:您好,我朋友因涉嫌走私废物被缉私局刑事立案,他家里人很着急,想咨询一下,如果请个律师的话,律师可以向缉私局提律师意见吗?谢谢。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延伸阅读:

    一、关于侦查阶段律师介入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七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二、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海关部专题文章:走私犯罪辩护实务:走私犯罪案件侦查阶段律师辩护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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