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听有经验的朋友说,海关要处罚的时候都会要求去签收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去签收处罚决定书就不会生效,就不会被处罚,请问是这样的吗?
答:签收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是直接送达的一种方式,除直接送达以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18号修改并重新发布)规定,海关还可以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所以不去签收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不能产生不被处罚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