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司是深圳一家高级认证企业,开始接触台湾高雄的一家客户。估计明年初开始往高雄发货。我们计划从深圳口岸直接出口到台湾高雄。听同行说,如果从南京关出口的话,可在台湾享受AEO通关便利,请问从深圳发运就不能享受吗?
答: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49号,大陆海关和台湾海关相互给予对方AEO企业的进口货物如下通关便利措施:减少进口货物单证审核;适用较低进口货物查验率;进口货物优先办理通关手续;设立海关AEO联络员;非常时期优先处置。大陆参与试点的海关为南京、福州、厦门海关。台湾参与试点的海关为高雄、基隆海关。大陆参与试点的企业为高级认证企业,具体范围为:从大陆所有口岸直接出口至高雄、基隆的海运货物(不限于从南京、福州、厦门口岸启运)所涉及的高级认证企业。故此,从深圳直接到高雄是可以享受便利措施的。
延伸阅读:
一、关于AEO制度的简介
AEO是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的简称,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制度是世界海关组织倡导的通过海关对守法程度、信用状况和安全水平较高的企业进行认证,并给与企业通关便利的一项制度。不同国家海关之间,可以通过AEO互认制度相互给与对方的AEO企业优惠便利措施。
——《中国海关首次在AEO领域引领国际规则》(海关总署官网 2017年11月02日)
二、关于台海两岸AEO认证制度的背景
双方海关应注重识别高风险企业及货物,实施经认证的经营者(以下简称AEO)认证制度,便利货物通关。
——《海峡两岸海关合作协议》(海峡两岸关系协会、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 二0一二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