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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私犯罪被告人在什么情况下适用免予刑事处罚?
    发布时间:2017-11-23 09:56:25  浏览:1691次

    问:您好,我一位亲友在一起打印设备、印刷设备的低报价格走私案中被控走私,他是做报关的,因贪图小便宜而多收了他人的好处,但是他只是一个次要作用的人,请问是否可以受免罚处理?谢谢。


    答:关于免予刑事处罚的适用,一般来说,人民法院会根据被告人在犯罪行为中的地位、作用、主观恶性、参与程度及社会危害性等综合考虑适用。


    延伸阅读:

    “第三十七条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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