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走私犯罪
    走私案件中检察院对当事人在侦查阶段的诉讼权利方面如何进行监控?
    发布时间:2017-12-11 12:24:24  浏览:1311次

    问:家属因为公司的事情被海关查到并扣押,我们怀疑家属在海关被非法取证,海关并未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在对其作笔录前未对其权利义务进行告知,想提请法院关注,请问一下检察院会对此事进行监督吗?


    答:依据《人民检察院案件流程监控工作规定(试行)》第十条的规定,检察院应审查是否依法告知当事人相关的诉讼权利义务。因此,检察应对是否告知当事人相关诉讼权利义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延伸阅读:

     

    法条原文

    “第十条  在诉讼权利保障方面,应当重点监督、审查下列内容:

    (一)是否依法告知当事人相关诉讼权利义务;

    (二)是否依法答复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三)是否依法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意见;

    (四)是否依法向诉讼参与人送达法律文书;

    (五)是否依法、及时告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重大程序性决定;

    (六)是否依照规定保障律师行使知情权、会见权、阅卷权、申请收集调取证据权等执业权利;

    (七)是否依法保证当事人获得法律援助;

    (八)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是否依法落实特殊程序规定;

    (九)是否依照规定办理其他诉讼权利保障事项。

    ——《人民检察院案件流程监控工作规定(试行)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