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关监管/问题描述:您好。我是法国一家企业,有一批科研设备想运到中国的合作机构做科研测试。听说中国对于此类科研设备不适用ATA单证,请海关律师帮助予以核实,谢谢。
中国海关律师网/海关通关法务专家: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使用货物暂准进口单证册(ATA单证册)暂时进境的货物限于我国加入的有关货物暂准进口的国际公约中规定的货物。另根据中国加入《关于货物暂准进口的ATA单证册海关公约》时的保留,在我国使用ATA单证册的范围仅限于展览会、交易会、会议及类似活动项下的货物,除此之外的货物,我国海关不接受ATA单证册进出口申报手续。
延伸阅读:
关于中国加入ATA单证册海关公约及其保留
“本公约于1990年6月26日签订,1993年11月27日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于1993年8月27日交存加入书,同时声明如下:1.根据《关于暂准进口的公约》附约A第18条第1款及《关于货物暂准进口的ATA单证册海关公约》第26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ATA单证册适用于邮运货物提出保留。2.在ATA单证册封面上将香港列为“国家”是错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留在适当的时候要求予以纠正的权利。本公约于1993年11月27日对我生效,并适用于香港。”
——《关于暂准进口的公约及附约A和附约B1(1下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