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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私案件中证人出庭作证后其庭前所作的证言还可以在庭上出示吗?
    发布时间:2018-01-17 09:57:50  浏览:1677次

    走私犯罪/问题描述:走私案件中,因认为案件事实问题,申请了证人出庭,庭前也向证人做了书面的证言,现在法庭允许证人出庭作证,请问我们的书面证言是否可以在庭上出示?


    中国海关律师网/走私犯罪辩护专业律师:依据《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规程(试行)》(法发〔201731号)的规定,证人出庭作证的,其庭前证言一般不再出示、宣读,但例外情形除外。


    延伸阅读:

    “第二十五条 证人出庭作证的,其庭前证言一般不再出示、宣读,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证人出庭作证时遗忘或者遗漏庭前证言的关键内容,需要向证人作出必要提示的;

    (二)证人的当庭证言与庭前证言存在矛盾,需要证人作出合理解释的。

    为核实证据来源、证据真实性等问题,或者帮助证人回忆,经审判长准许,控辩双方可以在询问证人时向其出示物证、书证等证据。

    --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规程(试行)》(法发〔2017〕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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