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关监管/问题描述:个人外贸经营者,想在境外提取现金支付经营款项,听说有政策规定个人名下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不得超过10万元人民币,上次看新闻说有人带了七十多张卡被查,请问一下,如果我借用其他人的卡到境外取现会有问题吗?
中国海关律师网/海关事务专业律师:依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最新发布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交易的通知》(汇发〔2017〕29号 )的规定,个人也不得借用或出借银行卡的方式规避或协助规避境外提取现金管理。至于个人携带银行卡属于进出境物品,“自用、合理数量为限”是《海关法》规定物品进出境最基本的监管要求。
延伸阅读:
一、外汇局个人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规定
“一、个人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本人名下银行卡(含附属卡)合计每个自然年度不得超过等值10万元人民币。超过年度额度的,本年及次年将被暂停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
个人不得通过借用他人银行卡或出借本人银行卡等方式规避或协助规避境外提取现金管理。”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交易的通知》(汇发〔2017〕29号 )
二、海关职能的范围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关境(以下简称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海关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监管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以下简称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并编制海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三、进出境物品的监管原则
“第四十六条 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进出境的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