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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私养殖的动物也可能构成走私珍贵动物罪吗?
    发布时间:2018-02-07 10:33:38  浏览:1268次

    走私犯罪/问题描述:我有一亲戚因涉嫌走私珍贵动物罪被刑事拘留了,我们想问一下,他走私的动物都是自家养的,又不是野生的,难道也会构成走私珍贵动物罪吗?

    中国海关律师网/走私犯罪辩护专业律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410)规定,刑法所规定的“珍贵动物”包括野生的和驯养繁殖的。


    延伸阅读:

    “第十条 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珍贵动物”,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1、附录Π中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动物。

    走私本解释附表中未规定的珍贵动物的,参照附表中规定的同属或者同科动物的数量标准执行。

    走私本解释附表中未规定珍贵动物的制品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林业局、公安部、海关总署关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中涉及的CITES附录1和附录Π所列陆生野生动物制品价值核定问题的通知》(林濒发〔2012〕239号)的有关规定核定价值。”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4〕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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