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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行政复议结束不给复议决定书吗?
    发布时间:2018-02-12 13:43:07  浏览:1580次

    问题描述:我司向海关提出行政复议后,原来处罚我们的海关联系我们撤销了处罚,还确认了一个和解书。但是没有再给一个复议决定书了,请问这个符合规定吗?


    中国海关律师网/海关行政争议解决专业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复议办法》,行政复议程序的终结,可以是复议海关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也可以是因为和解书、撤回申请、申请不符合条件等原因作出的《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行政复议调解书》,《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书》等。因此,复议决定书并非复议程序终结的唯一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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