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走私犯罪
    出租仓库给华强北做水货手机的老板会涉及走私吗?
    发布时间:2018-03-09 12:02:17  浏览:1740次

    走私犯罪/问题描述:您好,本人自建房屋,主要租户是华强北一带手机电子市场租客。有几个是以水货手机为主的,还专门租了几间房屋用作仓库。请问如果做水货是走私,那我租房子给他们是否也是走私?

    中国海关律师网/走私犯罪辩护专业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与走私人通谋,为其提供走私货物仓储方便的,构成走私共犯。没有通谋,或者没有证据证明仓储物系走私货物的,不满足上述条件不应以走私共犯论处。

    延伸阅读:

    “第一百五十六条 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帐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四条 伪造、变造、买卖海关单证,与走私人通谋为走私人提供贷款、资金、帐号、发票、证明、海关单证,与走私人通谋为走私人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海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相关推荐
    没有更多了...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