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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私货物无品名规格型号等信息海关如何计算偷逃税额?
    发布时间:2018-03-20 09:50:55  浏览:1324次

    走私犯罪/问题描述:我司是快件公司,涉嫌帮人走私电子产品被刑事立案,老板及几个员工被抓。因为品种很多,我们平时只是大概写一下俗称代码,没有品名、规格、型号。与货主之间有对保。请问海关在计算偷逃税额时怎么确定关税税率进行核税?


    中国海关律师网/走私犯罪辩护专业律师:海关应当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为基础,按照《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以及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商品归类的行政裁定、商品归类决定的要求,结合归类要素,确定进出口货物商品编码,从而确定关税税率。如果缺少必要的商品信息(归类要素),则无法进行商品归类,应当按照“存疑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从低适用或者只计算进口环节增值税。


    延伸阅读: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商品归类是指在《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商品分类目录体系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为基础,按照《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以及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商品归类的行政裁定、商品归类决定的要求,确定进出口货物商品编码的活动。”

     “第四条 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应当遵循客观、准确、统一的原则。

    第五条 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应当按照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时货物的实际状态确定。以提前申报方式进出口的货物,商品归类应当按照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场所时的实际状态确定。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总署规章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 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海关要求如实、准确申报其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等,并且对其申报的进出口货物进行商品归类,确定相应的商品编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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