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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私案中以单位名义签过合同可以被认定为单位犯罪吗?
    发布时间:2018-03-27 09:56:42  浏览:1442次

    走私犯罪/问题描述:您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同学他表姑因涉嫌购买走私被立案侦查,因为当时她名下有一个公司,所以当时签合同时用的是公司名义,但没有走过公司账,且公司近两年因未年检被吊销,请问像她这种情况可以被认定为单位犯罪吗?谢谢。


    中国海关律师网/走私辩护专业律师:您好,构成单位走私需满足以单位名义实施且为单位谋取不当利益或违法所得归单位。您所述的情况需具体研究单位是否有实际的经营、单位被吊销的时间等。


    延伸阅读:

    “十八、关于单位走私犯罪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认定问题

    具备下列特征的,可以认定为单位走私犯罪:(1)以单位的名义实施走私犯罪,即由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者由单位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的其他人员决定、同意;(2)为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违法所得大部分归单位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2002]1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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