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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同一种产品两个海关确定的商品编码不同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8-03-28 10:00:52  浏览:6086次

    商品归类/问题描述:您好,我司有一项除臭产品,在深圳海关申报是一个编码,到了黄埔海关申报又被要求用另一个商品编码,请问这种情况我们怎么办,有无解决的办法?谢谢。


    中国海关律师网/商品归类专业律师:建议贵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申请商品归类预裁定。


    延伸阅读:

    “第二条  在货物实际进出口前,海关应申请人的申请,对其与实际进出口活动有关的海关事务作出预裁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在货物实际进出口前,申请人可以就下列海关事务申请预裁定:

    (一)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

    (二)进出口货物的原产地或者原产资格;

    (三)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相关要素、估价方法;

    (四)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海关事务。

    前款所称“完税价格相关要素”,包括特许权使用费、佣金、运保费、特殊关系,以及其他与审定完税价格有关的要素。

    第四条  预裁定的申请人应当是与实际进出口活动有关,并且在海关注册登记的对外贸易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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