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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私案件当事人主动投案后供述有反复还会认定为自首吗?
    发布时间:2018-05-09 10:00:47  浏览:1635次

    问题描述:家属因为走私柴油被海关调查,他出去躲了一段时间,然后主动向办案机关说明案情,但是他自己的心里斗争很明显,笔录有反复,请问一下对于他这种情况办案机关还会认定他的自首情节吗?


    中国海关律师网: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8号)第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在一审判决前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延伸阅读:

    “(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犯有数罪的犯罪嫌疑人仅如实供述所犯数罪中部分犯罪的,只对如实供述部分犯罪的行为,认定为自首。

    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

    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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