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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用其他公司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对外宣传有何法律责任?
    发布时间:2018-05-22 10:20:04  浏览:1422次

    问题描述:公司是一家电子商务公司,在对外宣传时,企业将其他公司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加以修改,用以对外宣传产品系进口于新西兰(原产地)的,请问如果被查到了,会有什么法律责任?

    中国海关律师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该司的行为系违法行为,可能面临行政处罚,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延伸阅读:

    “第四十九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检验证单、印章、标志、封识、货物通关单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证单、印章、标志、封识、货物通关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商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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