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海关对我司进口货物是否属于固体废物提出了质疑,说要送鉴别机构鉴别,请问分布在各地的鉴别机构,各家机构的效力是一样的吗?
中国海关律师网:根据《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海关总署、国务院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指定专门鉴别机构对进口的货物、物品是否属于固体废物和固体废物类别进行鉴别。《环境保护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关于推荐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机构的通知》(环土壤函〔2017〕287号)发布的鉴别机构,均属有权鉴别机构,鉴别结论均属有法律效力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