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我公司申报出口货物海关认为申报不实,要求我们改税号,并罚了两千块钱,当时觉得罚款不多,没太在意,也是急着出货就认了。现在因为改了税号,国税局那边办不了退税,损失就很大了,但是又已经过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期限了,请问还有其他救济途径吗?
中国海关律师网:对海关行政处罚不服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对于因故未能在法定期限内行使救济权利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申诉案件暂行规定》规定,可以向作出原作出行政处罚的海关提出申诉,也可以向其上一级海关提出申诉。